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,本月14号到15号,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工作情况的汇报,并与市环保、规划等部门和部分企业就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实施情况及这部法律进一步完善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座谈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山、副市长刘宁绥参加了会议。
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自2003年9月1号正式实施以来,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,把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的实施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,认真开展执法检查,着力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,严把项目准入关,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和生态破坏,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
检查组认为,我市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通过贯彻实施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,推进了污染减排工作,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,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。检查组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加强跟踪管理,增强投资业主的环评意识,严格项目审批,从源头上指导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,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