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决定从5月14号开始用三个月左右时间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"百日行动"。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"百日行动"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。
市委宣传部、综治办、工商、公安、监察、教育、民政、财政、法制办、人民银行等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主管领导出席会议。
会议传达了全省鞍山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内容,宣读了《葫芦岛市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"百日行动"方案》。此次行动将突出对重点地区和社会危害严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。对连山区、兴城市、绥中县等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整治,将严厉打击、坚决取缔以拉人头、团队计酬、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、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;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、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,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;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,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;为传销提供仓储、运输、居住等条件的行为。同时全面整顿和规范传销活动比较集中的化妆品、保健品、劳务中介等领域的市场秩序,严厉惩处以传销为手段的欺诈行为。
此次百日行动中还将严厉惩处传销组织人员,对组织者、策划者除予以经济处罚外,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本台记者肖娴报道